转载自: 金融时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解旖媛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发布了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指南和持续融资监管指南,旨在大力支持优质企业融资转型,更好地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上交所表示,通过对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实行简化审核,旨在让优质发行人可结合自身的融资需求,更自主、便利地通过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具体来说,适用优化融资监管的发行人,其发行的绿色债券、扶贫债券、可交换债券等不同债券品种可编制同一申报文件进行统一申报。在申报文件中,可以通过信息索引等方式,简化信息披露。采取公开发行方式的,上交所进一步提升预审核效率,审核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发行人可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自主组织一次或者分期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的,发行人选择好发行时点后,直接确定发行要素,在发行前备案阶段向本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交所对挂牌条件确认后即予以发行,挂牌条件确认流程大幅简化。
上交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已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再次申报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持续融资”)持续融资。与公司债券首次申报不同,持续融资需要结合企业已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和信用风险管理状况,建立相应的融资监管机制。
在持续融资已逐渐成为公司债券融资的主要方式的大背景下,持续融资监管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一是对优质发行人配合其实施融资计划,按优化流程进行审核,做好融资服务和提高融资效率;二是对普通发行人按照现行相关流程正常审核,协助其筹措偿债资金,做好债券兑付;三是对存续债券信用风险受到关注的发行人,建立专门审核机制,提高审核针对性和效率,帮助生产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但存在短期流动性问题的发行人增强偿债能力,防范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