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末冬
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在其官网发布央行关于《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称,为了规范信用评级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起草了《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用评级机构管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管理、信用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独立性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六十七条详细要求。
另外,《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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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7/09/1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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