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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为债券评级担保-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军专访

不必为债券评级担保-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军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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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3-20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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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为债券评级担保-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军专访

【概要描述】1月25日,中小企业私募债“12东飞01”到期未能还本付息,发生违约。让市场更担忧的是,12东飞债的担保方此前公告担保“无效”。  据此前报道,作为“12东飞01”担保人的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下称“东台交投”)1月6日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与该只债券发行人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并出具担保函,但仅对12东飞债的债项评级达到AA提供担保,不承担代偿责任。  27日晚间,21世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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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中小企业私募债“12东飞01”到期未能还本付息,发生违约。让市场更担忧的是, 12东飞债的担保方此前公告担保“无效”。
  据此前报道,作为“12东飞01”担保人的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下称“东台交投”)1月6日公告承认,其在2012年与该只债券发行人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并出具担保函,但仅对12东飞债的债项评级达到AA提供担保,不承担代偿责任。
  27日晚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评级、增信措施、中介机构在发行中的相关责任等问题,专访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军。
  不必为评级担保
  《21世纪》:债券发行过程中是否有为评级进行担保的业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中,评级与否有何不同?
  张志军:没有。担保是评级中的一种增信措施。担保是为了提升债券本身的评级,而不必为评级担保。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中,评级并非强制要求,而是根据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需要。评级与否对债券本身信用状况没有影响。但是有评级的话,在销售可作为定价参考,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的风险判断依据。
  《21世纪》: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时主要有哪些增信措施?不同的增信措施对评级有何影响?
  张志军:增信措施主要分为内部增信和外部增信。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而言,内部增信一般通过自身资产抵、质押的方式进行。外部增信一般通过第三方的信用担保或第三方资产的抵质押进行。增信效果需要根据机构自身或担保方的信用状况和抵质押资产情况来看。
  《21世纪》:此前有过担保公司拒绝代偿的情况,这些增信措施在发生兑付风险时能起到的作用有哪些?
  张志军:担保公司拒绝代偿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担保方自身信用状况下降,陷入危机而没有能力履约;另一种是债券违约后并非要求担保方立即代偿。一般来说协议中对代偿的时间段有一个约定,在这过程中如果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可能会通过沟通达成协议,不要求担保公司代偿。也有可能担保方出具担保函流于形式或违规担保,使债券评级达标利于发行,但出事后担保方又不愿意承担责任。
  根据目前东飞债的公开报道来看,几份文件的表述并不一致,而且骑缝章缺失。需要看到底哪个才是担保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投资者拿到的文件属实,担保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如声明中所说,可能投资者拿到的文件造假,那这可能牵涉到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是否尽责等问题。
  《21世纪》:如果发行人和担保方出现财务数据造假,虚构担保方式,签订阴阳担保合同逃避担保责任等方式。承销商和评级机构一般如何识别?
  张志军:债券的发行中,中介机构都要承担自身相应的责任。不管是评级机构、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获取的基础资料都来自于发行人。材料真实性最大的责任主体还是在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和作为从业人员一般的知识能力水平下进行鉴别。
  无论真相如何,此事都给中介机构提了个醒,今后要尽职调查工作,对重要资料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仔细审查,而不是流于形式。
  《21世纪》:城投平台作为担保方为企业发债进行外部增级时,是否具备更大的优势?
  张志军:不一定。从担保方的角度来说,地方性政府债务的甄别可能对城投公司今后的融资功能影响很大,城投公司的偿债压力加大,那么它作为担保方,自身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另外国有属性的平台企业在给民营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时,一旦发生代偿,其责任是平台企业负责人难以承受的。
  中小企业私募债未来不会消失
  《21世纪》:过去一年多,市场上已发生多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违约事件。未来中介机构在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志军:第一,加强尽职调查的工作;第二,对收集到的资料,从内容到形式上都要进行审查。比如,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就应该避免“走形式”,因为评级机构和承销商在法律的认定上,更多依赖的是律所的意见。
  《21世纪》: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否会退出历史舞台,被企业私募债代替?
  张志军:企业私募债是一个大的概念,包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个小的概念。刚刚出台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已经包含了中小企业私募债。所以也不能说它退出历史舞台,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之前叫中小企业私募债,而公司债券就没有限定发行主体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
  《21世纪》:市场上有一种说法,未来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窗口愈发收紧。
  张志军:不能这么理解。原来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个品种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所以大家感觉它的特征很明显。但新推出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它并没有对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行限制。所以,只要市场有需求,未来还是会有发展的。
我觉得,过去两三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对以后所谓的相对高风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投资,会有一定参考和借鉴意义。倒不是说,未来中小企业私募债就没有了,还有很多创新的方式可以去做,这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一个途径。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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