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2018〕29号,2018年3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文)、《中国人民银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 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2018年9月8日
〔2018〕第14号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以下简称评级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 (一)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